“暂估入账”,你可能一直都做错了!跨年暂估会计这么做!
用友财务进销存业务供应链等4折优惠,欢迎咨询
大部分企业都会出现采购的材料/商品已入库,却未取发票的情况,这个时候如何确认入账呢?有一些小伙伴对“暂估入账”一知半解,今天就存货、固定资产以及跨年暂估入账做一个分享,关注这方面的会计人可以收藏学习。
“暂估入账”其实是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的一种体现。业务已经发生了,虽然“票”还没到,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为了反映企业真实的业务情况,就需要“暂估入账”了。
01、常见的采购入库的
存货暂估入账
采购业务里,暂估入账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因为采购入库和的实际收到时间往往有时间差,月底的时候,需要财务根据入库单或者合同确认存货,暂估入账。
举个例子
A公司购进一批商品,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共计1,130元(包含)。公司预计可以取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原材料现在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
① 暂估入账
当库未收到发票,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应进行暂估入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100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暂估 1000
②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考虑到发票取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加大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因此,在实际工作当中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作冲回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1)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 -100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暂估/无票 -1000
2)收到发票,作常规入库处理(如果进项不能抵扣,或者是普通则没有税额)
借:库存商品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1130
存货暂估入账总结:
注:实务中,在判断是否需要暂估入账时,主要关注商品是否已经入库使用。如果是在途物资的情况,则不需要暂估入账处理,待实际入库使用时再做会计处理。
02、固定资产暂估入账
在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还没有办理竣工决算的时候,要不要暂估入账呢?
会计上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4号——固定资产》规定,此种情况应按估计价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总结:
税法上的规定:
国税函[2010]79号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但是会计准则上,并没有明确具体的估值法方式,税收上,要求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实际上,税收上估值可能小于会计估值。比如,资本化的利息,就不会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实务处理时,会比较复杂一些,具体需要咨询当务机关为妥。
03、跨年暂估入账处理
假设2021年12月B公司购进货物未取发票,根据入库单(不含税金额100万元)暂估入账。(单位:万元)
1)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 10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暂估 100
2)当期销售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3)2022年5月31日汇缴之前取发票120万元(不含税金额),先冲销之前暂估
借:库存商品 -10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暂估 -100
4)根据取的发票金额据实入账
借:库存商品 1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6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135.6
5)由于去年少暂估,导致少结转20万元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贷:库存商品 20
6)由于去年少暂估,导致少转20万元成本,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5%=5
7)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
04、暂估入账涉税问题
整理了关于暂估入账的几个常见税务问题,搞懂了这些要点,税务处理就不再是问题~
问题一:暂估入账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财会〔2016〕2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进项税额。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故其购进货物相关的进项税额应当计入货物的成本价。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中应当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